以下是中国足球相关人员的法律判决情况:
未开庭审理
- 中超公司董事长刘军(尚未开庭)
- 中国足协原纪律委员会主任王小平(尚未开庭)
- 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队前主教练李铁(一审结果待定,咸宁中院)
- 中国足球协会原秘书长刘奕(一审结果待定,咸宁中院)
- 国家体育总局原副局长杜兆才(一审结果待定,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)
- 中国足球协会裁判管理部前部长谭海(一审结果待定,石首市人民法院)
- 成都市足球协会前专职副主席刘刚(一审结果待定,通城县人民法院)
已作出判决的案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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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 li > 中国 足球 协会 战略 规划 部 原 部 长 戚 军 被 判处 有期 徒刑 7 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。 li >
< li > 中国 足球 协会 原 主席 陈 戌 源 无期徒刑, 剥夺 政治 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 li 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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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i > 中 足 协 原 副 主 席 李 毓 毅 一 审 被 判11年 ,罚 金 人民币100万 元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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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i > 中 足 协 前 副 主 席 于 洪 辰 被 判有期 徒 刑13年 、并处罚金人 民币200 万元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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